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用教学单位自查和专家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全过程工作材料,具体检查项目见“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
2.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按项目做好自查记录,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本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自查报告(见附件2)。
3.教务处牵头成立专家组(由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专家、教学单位督导专家组成),根据自查报告对教学单位的教学材料进行调阅和抽查。
4.各教学单位需提供检查地点、本单位2023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及青年教师名单(青年教师指来校教学工作不足三年的教师)(见附件3)。
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8日上午11点前,将盖有本部门公章的教学质量自查报告和任课教师名单报送到教务处(勤公楼207),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lkyddpjzx@163.com)。
四、检查时间
1.教学单位自查时间:9月22日-10月7日。
2.专家组检查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具体检查时间见“附件4: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时间表”。
联系人:陈溪 联系电话:43164041
附件:
1.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项目列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自查报告
3.2023年春季学期任课教师名单
4.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检查时间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