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通〔2023〕264号)要求,学校组织对2021、2022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辽教办〔2021〕40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辽教通〔2022〕166号)中公布的我校有关项目,名单见附件1、2、3。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写《辽宁科技学院 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给出项目中期检查结论,并在校内网上公布。
3.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撤销申请。
4.立项建设期内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变更申请,学校向省教育厅提交审批申请。
三、材料报送
1.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项目依托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12:00前将《辽宁科技学院 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纸质一式一份(盖公章),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204室,电子稿发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电话:43164036
联系人:孙老师、魏老师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名单
附件2: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名单
附件3: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般项目名单
附件4:辽宁科技学院 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