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有要求,推动我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遴选数量
8名
三、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2019~2022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非现任校级领导。
5.与课程思政名师不能兼报。
四、工作程序
1.由各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组织二级学院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学生的院系最多3人、无学生院系最多2人向教务处择优推荐(需排序):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的限额内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组成评审专家组,组织现场答辩,按答辩成绩确定拟定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需排序);
2.《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12:00前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邮箱中,纸质版在截止日期前送到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和质量,对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 孙老师 魏老师
电话:024-43164036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
1.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需排序)
2.2023年辽宁科技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