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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3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0日   实践科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现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平台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二、申报范围

详见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申报。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4项在研项目(包括主持和参与),超过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如有主持在研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未结题2项以上(含)的,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2.预申报项目须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及项目配套措施。

3.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提示:学校无配套资金、仪器设备的承诺。

四、时间安排

高校师生申报:

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立项名单发布: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公章使用:鉴于假期,教务处公章每周四使用。

联系人:曹老师    15241903639

教务处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

联系电话:43164035

附件1:2023年5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

附件2:【高校申报必读】

附件3:高校申报书模板(高校使用)

附件4:合作协议模板(2023年6月)

附件5:项目流程图

附件6:辽宁科技学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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