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二级单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含教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启动会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14日上午9:20-11:20
地点:勤公楼402
2. 参加人员
各院系、二级单位教学副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安全员、生物医药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师、冶金与材料学院实验教师、安全保卫处副处长。
3. 会议内容
部署2023年辽宁省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专题讲解《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相关高校围绕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安全教育、实验室保密工作做经验交流。
4. 现场检查
时间:6月19日,13:30
地点:专家组现场指定
5. 材料提交
1. 填写《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的整改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填写“是”或“否”。6月16日中午12:00前发往邮箱:lkyjwcsjk@163.com。
2. 各院系自行打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确认表(模板)》数份,现场检查时以检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
教务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