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23春季学期开学补考将于2023年3月4日至3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学生处
1.在3月3日(周五)下午13:30至15:30间,负责做好考试前考场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要求学生将个人物品带走。
2.安排学生做好各考室的桌椅摆放(活动桌椅按5列×7行),保证每个考室桌椅不少于35套。多余桌椅可暂时摆放在教室后侧。
3.负责组织各院系,做好学生考前宣传教育工作。
二、后勤处
按照学校要求,3月4日(周六)补考工作属于正常教学工作。
1.午餐:自行安排,但会给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发放饭补。
2. 教师休息室:3月4日(周六)博雅楼(C座)3区4楼教师休息室开放。
3. 班车安排:无班车,自行安排。
4.保证考试期间不断电。
三、各教学单位
1.本学期“开学补考”在教务管理系统实施,补考学生的考试信息,监考教师可以从学生、教师本人端口查询,教学单位可从管理端查询,也可参看补考信息附件1。
2.为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各院系负责将考试安排信息(补考学生姓名、课程名称、考试时间、地点等)尽快通知到学生本人(尤其是在校外的学生),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请组织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工作。
3.各教学单位负责将监考时间通知到监考教师本人,监考教师早8:00之前到考务室博雅楼(C3410)。
4.组织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及备考工作。
(1)要求学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室,违者按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2)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包括考试证(或身份证)+学生证。有效证件丢失的,考试前到教务处办理临时考试证。无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本次开学补考将进行照片比对,核实参加考试学生身份,如发现替考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阅卷工作安排
请根据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通知并督促教师按时完成阅卷任务。
(1)阅卷室:博雅楼C2102
(2)阅卷时间:3月7日(周二)8:30至3月9日(周四)16:00。请各院系通知阅卷教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
附件1:2023春季学期开学补考应考学生信息
附件2:2023春季学期开学补考安排表(教师用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