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计划,2023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含分散实习,以下简称顶岗实习)工作已全面开展,为进一步规范顶岗实习相关工作,加强过程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顶岗实习是本科(3+1)和高职(2+1)教学模式中的“1”的重要体现,是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
各学院各专业要尽快、尽力联系学生实习企业,尽量让学生进入专业联系的实习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同时,学生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企业,但前提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能够满足学生专业所需的实习条件,包括技术、设备和岗位指导教师。
强化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
各学院要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学生提前离校就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审核学生实习手续和实习单位资质。
各学院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协调做好指导教师与班主任对毕业班学生的联动管理,准确摸清实习学生情况,对每名学生全覆盖无遗漏的跟踪管理。
指导教师要准确掌握学生实习地点、实习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及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健康状况等,每周要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心理疏导等教育。
顶岗实习实行月报制,每月末,各学院要将2023届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统计表发至实践科邮箱。
三、其他
教务处设立投诉电话024-43164035。如果在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各方人员可以进行电话投诉。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