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辽宁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2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04日  

各教学单位:

教材建设工作是高等院校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是衡量一所高校办学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巩固教学改革成果、提高教学质量、造就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国教材〔2020〕4号),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教材建设及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1〕8号)文件精神,为在“十四五”期间做好我校的教材建设工作,特启动教材建设立项工作。

一、立项数量

20部以内

二、申报基本条件

教材编写实施主编负责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爱国主义、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生态文明教育,注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坚持理论紧密联系实际,充分反映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满足实际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现实践性、创新性和学科专业特色,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4.第一主编须为我校在籍教师,承担高校教学达一定时间(学士8年、硕士5年、博士3年;新建专业:硕士2年、博士1年),主讲对应课程达三年(含)以上(新建专业:1年(含)以上)。全体参编人员(包括校内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5.教材编排合理,符合学术规范、出版规范,一般不低于15万字。

6.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三、立项重点

学校教材编写实施统筹规划,重点培育、优秀教材资助出版。

1、因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课程没有出版教材或出版教材不适用教学需要;或应校企合作专业、课程建设需要;或有利于促进“1+X”试点专业“三教改革”的课程,优先支持。

2、优先支持新专业的系列教材编写。

3、支持“一流课程、产业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紧缺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以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课程(数字化教材)”教材的出版。

课程实验实训指导书不属于支持范畴。

四、评选流程

1、主编填写教材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

教材主编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教学大纲等,提交较详细的教材编写提纲和讲稿或讲义。

2、各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要求对申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结果排序(见附件2)。

3、学校根据申报实际,组织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校内外专家和一线教师进行分类评审。评审实行编审分离制,实行盲审。

4、评审结果公示。

5、公示无异议,确定立项。

6、经学校批准立项的编写教材,予以出版资助。

五、其他

学校资助出版的教材,由学校统一联系出版社出版,学校统一支付出版费用,需标注“辽宁科技学院教材建设资助项目”。确因特殊规定不能标注的,应在内容提要、序言、致谢等内容中明确说明。

学校优先支持立项编写的教材申报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及参加国家、省级评奖。

六、时间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前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信箱中,纸质版在截止日期前送到联系人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   张尔军

电话:024-43164033     邮箱:办公自动化

 

附件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教材立项申报书(教材类)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教材立项汇总表(需排序)

 

 

教务处

2022年7月4日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