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1-2022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2年04月01日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课程重修管理、辅修专业重修课程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启动2021~2022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重修对象

重修的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开设。面向对象为:2018级、20192020的学生,且符合《辽宁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重修对象规定的范围。

二、重修方式及原则

1.重修方式以插班重修为主,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以上的,可以单独编班。

2.学生课程重修一般跟随课程代码相同的教学班听课并参加课程考核。因学籍异动(降级、转专业、退伍复学等)导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调整而不再开设的课程,可根据专业负责人的意见,经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核,采用内容相同、相近课程进行重修。

3.重修课程安排一般不得与主修读课程冲突,确存在冲突,且低于三分之一的,可以进行重修,院系及任课教师应掌握存在课程冲突的学生情况,做好重修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4. 采用纸质加课处理流程:经专业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加课填写《辽宁科技学院选课(加课)重修申请表》发给教学院长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拍照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发给教务处审核财务处缴费(必要的话,另行通知教务处加课。特殊时期,纸质材料学院留存,加课信息发教务处即可

提醒:不论何种原因,如果系统看不到重修课程,请按照前面纸质加课流程进行处理。

三、重修工作流程

1.重修学生在202242~824:00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具体操作见教务在线办事指南。学校将根据本轮次重修选课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次重修选课。

2.本学期《大学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重修,请重修学生必须选择“重修班”上课,不能选择正常开课班级重修(即不能插班重修)。其它公共必修课有“重修班”的请优先选择“重修班”进行重修。

3.选课成功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重修费用,即在银行卡中存足费用(80/学分),由财务处统一代扣,扣费时间: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重修,教务处将在教务系统中作删课处理!

4.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948号)文件,转专业学生补现专业未修课程为重修,需要按重修标准缴费(修读类别选择重修)。

5.选课成功的学生,即教务管理系统予以确认后,到重修班级向任课教师报告情况,参加重修学习。

四、有关说明

1.参加课程重修所需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

2.提醒:本科只能选本科课程,高职只能选高职课程,不要选错;本科不同层次课程原则上不能互选。

3.重修课程考试与主修课程考试冲突时,须先参加主修课程考试,重修课程可申请缓考(务必在课程考试前!)。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可参加补考。

4.重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记录成绩、计入学分和绩点。转专业学生补现专业未修课程考试绩点正常计算。

5.本次不含辅修专业的重修,辅修重修工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请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学生重修课程指导、督导工作,尤其是不及格课程较多的学生,帮助学生提前做好课程学习规划,以免影响按期毕业。

2.各开课单位要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时落实重修申请、更新教师手册,做好重修学生的教学管理,以免影响重修学生学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有问题请联系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学院长,由学院汇总后统一联系教务处人员处理。

 

教务处

202241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Coypright© 2014-2019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邮编:117004(浏览本站主页,建议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