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22〕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包括我校尚未取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所有专业。我校本次涉及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能源化学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智能采矿工程。
二、评审要求
1、各专业所属学院,要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4)组织做好专业评审工作,撰写专业评审工作总结、填写有关材料。
2、评审专家组每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3,评审专家应由已具有学士学位授权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同行专家担任,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务)。
三、报送材料
请各专业于3月23日(周三)12:00前,报送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2022年学位评审专家表(附件1、2、3)、XX专业评审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所有书面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附件2: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附件3:2022年学位评审专家表
附件4: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