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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02日   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80号)的要求,学校拟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特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4、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5、具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6、项目申报主持人应是省内院校或研究院所从事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研究水平、实践能力,一般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7、充分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8、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二、申报者范围和指标数

1、直接且长期从事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我校推荐省指标数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3项(有高职学生的各学院),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项(继续教育学院)。

三、其它

申报人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并理解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时请参考立项指南(附件3)。

四、有关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92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包括支撑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交到教务处204孙璐老师,电子版发送至lkyjwcjxk@163.com邮箱。

 

教务处

202192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附件4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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