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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立项项目的通知
2021年07月25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93号)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教务处在4月份组织申报了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中的联合培养本科生(4项)、教师互聘(5项)、资源共享(3项)三类项目,共计12项,经教育厅研究确定,我校申报的12项全部获批为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立项项目(见附件)。

立项院系和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作为“教育厅长突破项目”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省教育厅将定期对校际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通报,所以,在做好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各位负责人要做好中期检查和2021年工作总结的准备工作。

附件:辽宁科技学院-2021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立项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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