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2021届本科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请根据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见附件1),结合本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奖罚学分绩点的核定工作。
一、奖罚绩点填报责任单位
有关部门已将2021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奖励(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录取硕士研究生外)、扣罚学分绩点情况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毕。奖罚项目填报具体责任单位见下表:
关于“录取硕士研究生”的填报:由学生所在院系按照奖励标准(见附件3)在汇总表中进行填报(见附件2),由教务处统一导入系统。各院系将汇总表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连同佐证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刘芳老师(勤公楼204);电子版发送至刘芳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4日(周五)下午3点前。
关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填报: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公布后由教务处负责填报。
二、奖罚绩点核定流程
1.各院系组织2021年预毕业本科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奖罚学分绩点进行确认,院系将学生确认后的奖罚学分绩点一览表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导出操作手册见附件4),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室),同时提交电子版(命名为“院系名称+奖罚学分绩点一览表”)至教务处刘芳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由负责审核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交学生所在院系留存备查。
2.对奖罚学分绩点有异议的,以院系为单位提供新的奖罚学分绩点一览表和佐证材料,交由各责任单位复核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更正,学校将进行再发布。奖罚学分绩点更正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4日(周五)下午4点,预期不予受理。
3.请各院系根据核准的奖罚学分绩点,组织本院系学生填报《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院系代章)并填写日期,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室)。学位申请表报送具体事宜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其它
1.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参加校外考试取得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考试等级证书,均不予加分。
2.未经学校推荐(创新创业学院核准)的创新创业类项目,均不予加分。
3.硕士研究生录取认定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认定人员需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签字,原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刘芳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7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