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十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117号)要求,按照高等教育组参赛范围,学校组织开展优秀“课件”“微课”及“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的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
高等学校组设置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个项目,我校教师均可参加。“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的界定见《辽宁省第二十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2.学校推荐数量
按时省文件要求,我校限推荐5项作品(含全部类别)。每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往届参赛作品不得再次申报。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自行参加全国“交流活动”。 具体参看中央电化教育馆http://www.ncet.edu.cn和全国“交流活动”官方网站http://www.mtsa1998.com.cn上的相关文件。
3.具体要求
(1)各类别的材料需按照《辽宁省第二十五届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要求格式、形式等制作、报送。
(2)由教学单位统一提交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报送时限:5月21日15时前
联 系 人:王楠
指定邮箱:lkyjwczhk@sina.com。
附件:附件1——附件3压缩文件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