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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省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的通知
2020年10月27日   教务处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推荐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6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专业评估工作,辽宁省教育学院(省专业评估负责单位)决定组建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我校所有工科专业,每个专业可推荐3人。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公正客观,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对评估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或实践经验,具有丰富的本专业教学经验、科研经验及管理工作相关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身体健康,作风严谨,能保证时间精力投入,善于合作。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参与专业评估工作既是熟悉掌握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的过程,更是校际间相互学习、交流沟通的良好机遇,请各专业高度重视,将符合条件,熟悉工作的教师推荐出来,参与进去。

三、报送材料要求

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教务处王楠办公自动化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推荐单位盖章)报教务处王楠老师。

时间截止:1028日(周三)16点前。

附件: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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