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组织做好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及相关工作,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特提出以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
教学第20周,即2020年1月6日(星期一)至1月9日(星期四)内完成,每天两场。
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0:30;下午13:30~15:00分。
2.教师阅卷时间
课程考试结束后四日内完成试卷的批阅(星期四考试的科目在三日内完成),即1月12日(星期日)应完成全部试卷批阅工作。
3.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
第18周之前考试的,请检查成绩是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已在不同时间段开发成绩录入开关)。第20周考试的须在1月13日(周一)上午10:00前完成系统成绩录入工作。
成绩录入操作方法见教务在线—办事指南——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管理员端)1.0、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教师端)1.0
4.成绩单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在收齐课程考核成绩单后,按班级整理装订,于1月13日(周一)上午12时前报送教务处204房间刘芳老师。
二、有关考试工作要求
学校首次启用教务管理系统组织期末考务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提醒管理人员、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考完信息,通知学生查看考试信息。
(一)各教学单位
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本单位以下有关考试工作。
1.掌握本单位教师课程考核的进程,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课程考核相关任务,做好课程考核的各项工作组织和安排工作。
2.认真审核本单位考场安排,组织做好试卷袋信息检查、考场座位随机编排。按保密制度要求做好试卷密封工作,不允许安排学生参与考务工作!
3.要特别提醒监考教师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必须携带监考证件进入考场。对在考试中发生的违纪作弊现象要认真严肃处理,对违纪作弊处理认定单上各种信息要填写详实。
4.做好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学校对各类考试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5.在十九周周五(2020年1月3日)下午15:00前,组织学生将本院系所需考场按照考试要求布置完毕(包括物品清理、卫生清扫、桌椅摆放等)尤其要确保桌椅满足考试要求的数量,考场不得上锁。
6.每天考试结束后,把当日发生的违纪作弊处理认定单同时报送学生处、教务处。如发生瞒报、漏报现象,一经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7.做好成绩单上报审核工作,凡是需要签字的各类信息表应提供纸质文稿,不得以邮件形式代发。
8.按学校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
9.组织做好与考试、阅卷有关备品,取送试卷人员安排以及核分、上分、复查等工作安排。
考务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试卷保密制度,在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试卷送达本单位阅卷室,不得私自保管。
10.必须安排指定房间,组织教师统一阅卷。有关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制度要进行认真宣讲,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11.做好成绩单的汇总、报送和存档工作(注意审核是否教师签字与加盖公章)。
(二)学生
1.考试必须携带考试证(教务处已在11月统一为2019级新生新办、丢证学生补办考试证);缓考、免考的学生应在本门课程结课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相关负责人及时予以审核;考试期间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重要提醒:根据《辽宁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9〕47号)有关规定,“确无法避免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其中一门办理缓考。”
2.考试开考后30分钟内不允许交卷离开考场,迟到30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教师
1.课程结束前做好学生考试资格审核(取消考试资格、免考等信息),以便成绩确认。
2.按规程做好试卷评阅,对课程考核完毕的课程(考试、考查课)成绩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打印(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字、院系盖章后上交学生所在单位汇总。
3.按监考教师职责做好监考工作(明确监考时间、考场、考务室等信息)。监考中必须佩戴监考证件。
三、其他
1.第20周实行全员坐班
为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圆满完成,第20周周一~周五各教学单位实行全员坐班。
高职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应在第19周完成高职课程考核,请提醒相关教师掌握好教学工作进程。
2.课程考核收尾工作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按要求做好试卷分析(继续沿用原来的试卷分析模板)和课程总结工作。
各院系应组织做好试卷及试卷袋的信息(含试卷分析、课程总结等)整理、移交、归档保管工作,做好本学期教学档案的整理、存档工作。
3.安全与保障
考试期间教学楼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请学校保卫处安排保卫人员做好B座、C座考场秩序维护工作。
考试期间,一般须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4.教师坐班期间,请后勤管理处做好通勤班车、食堂午餐保障工作。
辽宁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