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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岗位考核方案(2019-2021)》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教学工作量计算,现组织进行2019年度实验室管理统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填报程序

1.由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负责组织填报“附表1:实验室管理工作统计表”“附表2:实验室设备统计表”和“附表3:实验分室教学时数统计表”。如有新增实验室,请在附表1中备注“新增”。如管理人员有变化,在附表1中说明变动情况,如:20193-20196月张三、20199-20201月李四,假期去除。

2.由实验室主任汇总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并审核,再经教学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各教学单位内部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承担实验室管理分配的任何异议!

二、填报说明及要求

1.附表42019年度实验、实践教学任务,附表5为实验室设置表(2019版)。

2.有关仪器设备账目情况请联系基建与国有资产处。仅统计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填写仪器设备名称、台套数、单价等信息。如实填写仪器设备是否正常使用并进行仪器设备完好率计算,仪器设备完好率=正常使用仪器设备数量/拥有仪器设备数量,基建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仪器设备完好率进行抽查、验证。

3.教学时数包括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时数。学时计算时,实验、实习、实训学时均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教务处将按照实习计划进行抽查,如实习计划未安排实验室教学或超出计划安排学时,则所填报的教学时数作废。教学时数的单位是学时,不要填写“周”或“天”。

三、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1121日下班前将附表1、附表2和附表3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附表1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给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刘海彬、曹继芳

联系电话:4316404043164035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附件:统计实验室管理工作相关表格.rar

 

 

教务处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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