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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入库及提交的通知
2019年09月09日   教学科

各教学单位、各专业: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http://210.30.224.100/Default.aspx),为确保按时完成《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74号)要求,现组织各专业进行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及制定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并报送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课程入库依据及要求

1.请全校2019年招生的本科专业(包括普本、中职本、高职本)按照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入库),第一学期已入库的课程,本次不需要再次提交入库申请。

提示:高职招生专业如还有未入库的课程,请按照最新版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交课程入库申请。

2.课程入库完成时间:请各专业于916日(周一)12:00之前完成院系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课程入库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提示:课程入库关系到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制定、后续各学期教学任务的下达、学生能否按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计划(课程),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督促专业认真、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经优化后的教务管理系统,在填写课程入库申请时,增加课程编码检测功能,提交申请前请先校验课程编码是否可用。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制定要求

1.新入库课程审核通过后,请各专业按照确定的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制定教学计划、教学进程。前期提交的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经初步审核现将电子版按学院发送至各教学院长办公自动化邮箱。审核意见仅供参考。

提示:除已参加认证的专业(冶金工程、测绘工程)和将参加认证的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其他专业须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辽科院发〔201945)”(见附件1)要求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尤其要严格遵循学时、学分、实践教学比例要求。

不能对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已开课的课程进行任何操作。

2.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制定完成时间:请各专业923日(周一)12:00之前完成院系审核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制定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附件4

三、人才培养方案报送

1.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制定审核通过后,请各专业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教学计划及教学进程,在认真讨论、校对的基础上完成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工作。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一并提交(模板按照2018级制定,见附件5)。

提示:纸质版一式两份,请完成院系部分专家审核、签字、盖章等。电子版:二级学院简称压缩包,专业名称(层次)文件夹,发至指定邮箱。

2.人才培养方案(普本、高职本、中职本、高职)报送完成时间:927日(周五)12:00之前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附件2开课申请操作手册

附件3培养方案(院系)操作手册

附件4教学进程操作手册(院系)

附件5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材料

 

联系人:孙璐、贾洪芳

电话:43164036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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