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以及现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退休、工作岗位变动情况,为确保我校学位评定等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开展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新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原则
(一)学校学位评定组织机构由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简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称分委员会)两级构成。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由21至27人组成,设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副主席分别由主管教学工作、学科建设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分委员会由5至11人组成。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分委员会设秘书1人。
二、工作安排
(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院系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见附件1),每个院系推荐1人。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组成。
(二)分委员会换届。各院系讨论确定本单位分委员会人选,名单(见附件2)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要求
请各院系于2018年6月6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盖单位公章)一份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以单位命名文件包)发送指定邮箱。
附件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2:分委员会名单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
联系人及:办公楼204 陈溪
联系电话:024-45861046(81046)
联系邮箱:lkychenxi@163.com
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