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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1日   教务处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2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辽宁省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反映我校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学校转型发展教学改革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具有典型示范、引领激励作用。

围绕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的重点领域、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教学成果申报条件

1.成果要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一等奖及以上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可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4.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名额及推荐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办法”(详见省文件通知),我校此次申报推荐的名额为9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组织,结合实际,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允许各单位择优推荐的数量为1~2项。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成果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推荐上报结果予以公示。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1,单位统一汇总填报;

2.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PDF格式),见附件2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需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请用9位阿拉伯数字为每项成果编号,其中前5位为学校代码(11430),中间2位为成果所属学科门类代码(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编写),末尾2位为学校推荐排序(暂用00)。

6.文件命名:成果编号-成果名称-主持人名称。各单位成果统一压缩一个文件包,以单位命名。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149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

1.推荐汇总表

2.申报书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upln.cn/html/2018/Column_0103_0228/4376.html

 

教务处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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