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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建设总结暨省级示范专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10日   教务处

各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高校及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132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见省本科教学网)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各专业向应用型转变专业建设情况总结,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向应用型转变专业建设情况总结

全校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对照《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于10月20日(周五)12点前,院系统一汇总提交《辽宁科技学院向应用型转变专业建设总结报告》(附件2)。纸质一份交教务处(办公楼204室)孙璐老师,电子版(压缩包:院系命名,文件名:***专业向应用型转变总结报告)发送指定邮箱。

二、省级示范专业申报遴选

1.各院系在专业总结的基础上,根据“省通知”要求,于10月16日(周一)15点前,择优推荐本单位参加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报送申报专业信息(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同时提交《辽宁科技学院向应用型转变专业建设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10月17日(周二)13点30分在办公楼2楼会议室,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专业进行答辩评审。遴选申报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同时确定校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建设专业。

3.参加答辩评审的专业,准备PPT汇报材料,限15分钟,自带笔记本。

汇报提纲:(1)专业培养方案较好体现应用型建设需求;(2)具有高于同类专业平均水平的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3)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显著;(4)具有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实施效果良好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5)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较高;(6)应用型建设彰显专业特色,经验对同类专业具有示范、辐射作用。

 

附件1:《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向应用型转变专业建设总结报告》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孙璐 45861045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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