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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6级教学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   教务处

各院系:

2016级本科培养方案已经制订完成,新增课程也已经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为了做好教务管理系统2016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级本科(含高职市场营销和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两个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工作截止时间为201611161200

2.教学计划安排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各专业所在单位的教学主管领导为教学计划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教学计划安排质量保障。各专业应安排“录入人”、“审核人”各一名,进入教学计划中的每一门课程必须经过录入人、审核人的两次确认,且经过本单位教学主管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执行。

3.各单位所有专业教学计划提交后,填写《         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模板见附件),分别由录入人、审核人签字确认,教学单位责任人审批后,于周三(1116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教务处教学计划安排工作联系人:孙璐,电话:45861045

教务处正方系统技术支持:陈溪,电话:45861046

 附件:          专业教学计划安排表》

教务处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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