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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
2016年03月24日   教务处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文件有关要求,做好2015年度冶金工程、采矿工程及小学教育三个专业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附件32015年辽宁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与专业信息填报表对应关系  

教务处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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