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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的通知
2015年04月27日   教务处

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规范管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决定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工作由各院系具体负责实施。现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和内容

所有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均需参加检测。

二、检测方式

1.教务处给各院系分配一个子账号,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2.各专业向所在院系提交待检测论文电子版(提交检测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必须与答辩所用版本内容保持一致),由各院系指定专人进行检测,并向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反馈检测结果。电子版均以“学号-作者-文献名称”(如:6011111101-白露-基于单片机的智能温室控制器.doc)命名;登陆http://check.cnki.net/school/,将待检测的论文电子稿打包压缩后上传到系统进行检测。

3.教务处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与管理。

三、检测时间

各院系须在答辩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对各院系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向教务处提交论文电子稿。

四、检测结果及处理

1.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40%

通过检测

B

40%R75%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75%

疑似较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论文文字重合比在40%以下(含40%)的学生(A类),视为通过,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3.论文文字重合比在40%75%之间(含75%)的学生(B类),由院系通知学生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1周,修改后须进行复检。复检后的文字重合比降至40%以下者,视为通过。仍未通过者,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一年答辩。

4.论文文字重合比大于75%的学生(C类),由院系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对认定为无严重抄袭,并给出处理意见,可参照B类做相应处理;对认定为严重抄袭,由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给出处理结论,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零”分计。

5如学生或指导教师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

6对于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由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按《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予以把关。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附件:

1.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2.“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MLC)”院系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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