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7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源,探索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选课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三、共享方式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我校统一采用共享方式1,即:选用课程后,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简称“建课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我校认定学分。
四、申报范围
我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五、有关要求与政策支持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预申报的“用课教师”须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2.学校负责与“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3.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计算、有关考核等同于任我校课程。
4.学校将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专门培训。
5.对实施效果较好的课程,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6.请各教学单位于1月21日前,组织教师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人:孙璐
电话:15041465801(66451)
附件: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省教育厅通知网址: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22416
教务处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