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及科技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11〕11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年获奖项目予以奖励,现将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核对工作。本次获奖对同一作品在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获奖时,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累加。
二、各教学单位应对获奖学生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证书、批文等)做好存档工作,存档有效期为4年,同时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
三、获奖变更的受理
凡确认获奖信息有误的,请获奖学生、指导教师本人填报相应《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更正意见表》(见附件2),并提供有效地佐证材料;对竞赛主办单位尚未发布获奖公示的获奖项目,可凭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教务处予以认定,同时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更正意见表》,各教学单位汇总后,电子稿双发至jwsjjx@163.com和lkyjwsjk@163.com邮箱,纸质稿经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18日上午11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科207室(只受理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更正意见表)。
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45861043
四、其他
教务处随时受理虚假不实获奖的举报
举报电话:45861039;联系人:甘处长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竞赛获奖公示.xls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更正意见表.doc
教务处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