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27号)”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4〕192号)” 文件要求,为按时完成我校各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及应用化学(070302)、广告学(050303)、环境设计(130503)、绘画(130402)四个专业的综合评价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及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已经成为一项常态工作。此项工作不仅是引导专业深化内涵建设、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科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请学校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
2.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作为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及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做好专业信息填报工作及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指派专人,积极配合教学单位进行有关数据填报;要确保我校填报的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并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工作。无故不填、未按时完成填报、或信息虚假有误的,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专业填报内容不同,详情请登录填报系统查看。各专业此前填报的内容已保存在系统中,此次填报可根据2013/2014学年度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有关专业综合评价的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别提醒:从已参加专业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专业调出的教师,在调入专业参加综合评价或新设专业评估时不重复计算其数量和成果!
4.本次填报工作将在10月13日至11月3日期间进行,请我校各专业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网络填报和核查工作。教务处将实时监督各专业信息填报情况。
5.填报系统网址:http://219.216.128.63/sdb(教育网);http://59.46.174.203/sdb(电信网)。各专业登录帐号及密码未变。
特别提醒:各专业如密码遗忘,可联系教务处做密码更改。
6.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教务处:律德财 45861040 15141433474(66330)
孙 璐 45861045 15041465801(66451)
有关省专业信息填报及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容可参看辽宁省教育厅本科教学网通知,网址:http://www.upln.cn。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辽宁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信息填报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