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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19~2020(1)学期教材选用、订购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4日   综合科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1)学期教材选用、订购工作将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教材的选用一定要坚持“优新原则”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辽宁科技学院教材选用暂行规定(试行)》(辽科院教字[2007]11号)要求,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优先选择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精品课教材,专业课优先选择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提醒注意:

1.本科专业必须选用本科教材,高职专业必须选用高职教材;

2.所有教材按照学期征订;

3.校内自编教材使用三个学期后,不允许再选用;

4.不允许为学生随意征订辅导教材。

二、课程编码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三、授课教师“添加”教材信息后,开课单位的主管教学负责人须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授课教师方能对任务进行教材指定,教材指定后,须由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

四、若任务不需要选用教材或已发教材,则勾选一个或多个任务后,点击左上角的“修改教材状态”下拉选择“不需教材”或“已发教材”即可。

五、教材信息中的“有效期范围”的填写:起始时间填写当日时间,终止时间不用填写。

六、“教务管理系统”上教材管理模块中所确定选用的教材基础信息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准确,不得漏填,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教材征订错误,造成教材漏订或教材库存积压等,将予以问责。

七、教材选用、订购时间安排

教师端:74日——79日上午

学生端:710日——711

请各开课单位组织授课教师和院系组织每位学生,按通知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按照“教材模块操作手册”(见附件)中的操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订购工作。

八、其他

请各开课单位到教务处(办公楼205室)领取《2019年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纸质)一套。

附件:

1.教材模块操作手册(教师端)

2.教材模块操作手册(学生端)

3. 教材模块操作手册(院系端)

4.2019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电子版)

5.《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电子版)

联系人:张尔军 联系电话:43164033

 

教务处

20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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