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9】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对2019届毕业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盲审范围
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的范围为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职本学生除外)。
二、盲审流程
1. 按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3%为抽查标准,教务处于6月5日(周三)公布随机抽取盲选名单(附件1)。
2. 各院系于6月10日(周一)上交抽检论文电子版材料。各院系须按照抽查名单直接将其论文从查重系统下载,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19年辽宁科技学院抽检学士学位论文封面》(附件2),格式须为PDF格式,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3. 6月11~1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送交审论文进行评审。
4. 6月14日,公布盲审结果。
三、盲审内容
1. 盲审内容为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学术规范,包括以下四个部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专业能力、质量和规范。盲审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3。
四. 盲审结果处理
(1)结论90分以上,为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要求,可直接参加答辩。
(2)结论为75~89分,为毕业设计(论文)达到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要求,建议做适当修改后参加答辩。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修改说明》(附件4),由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6月14日(周五)11点前将《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纸质版上交教务处实践科。
(3)结论为60~74分,为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达到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要求,需做较大或重大修改后方能进行答辩。学生需按专家要求认真修改并填写《辽宁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重审并在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院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签署同意答辩意见后,于6月14日(周五)11点前交教务处进行二次查重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4)结论为59分以下,为毕业设计(论文)未达到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水平和要求。学生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重修。
(5)结论为涉及剽窃他人成果问题的,按照学校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盲审抽检名单
附件2:2019年辽宁科技学院抽检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封面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2019年抽检学士学位论文专家评价表
附件4: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
辽宁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