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12月19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331号)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牵头编制发布2016~2017学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照省教育厅对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1、附件2),请有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按时完成应提供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要保证所提供数据全面、翔实、准确、统一。此项工作必须由部门一把手负责。
2.所需数据的时间节点
自然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学年: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请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附件2的数据及文字说明。
4.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提交报告时间为12月26日!
请有关部门于2017年12月22日(本周五)下班前,将本部门负责完成的任务,填写在附件2中。纸质版(须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送至教务处20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请务必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的一致!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省教育厅要求)
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学校任务分解)
附: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
http://www.upln.cn/html/2017/Column_0103_1219/4334.html
教务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