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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10日   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二批)的函》(教高司函[2017]47号)(http://www.moe.edu.cn/s78/A08/A08_gggs/A08_sjhj/201709/t20170930_315856.html)的精神,学校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产学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了促进产学合作育人,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通过协调相关企业,以企业立项、企业资助的形式,支持高校开展教学改革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专项项目。

二、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1中,各企业规定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根据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特点,积极组织申报,本次申报工作是加强校企合作的一次重要契机,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学生拓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平台;

2.有意向申报的项目需先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具体企业信息可通过附件中的指南链接进行查询),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及项目配套措施

3.因各企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不同,具体时间节点以各企业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4.请各教学单位于1016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书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申报书命名规范:教学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项目名称),待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议后,同意推荐项目方可向相关企业进行申报,如项目申报截止日期早于材料报送规定时间,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曹继芳

联系电话:45861043

 

 

附件:2017年教育部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教务处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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